双江自治县公安局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职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双江自治县公安局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职员,现或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招聘原则遵循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招聘名额和职位性质1.招聘名额:1名,男士。
2.职位性质:是非在编职员,不拥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拥有执法资格,不享受人民警察的有关待遇,实行合同聘用制,为公安机关平时巡逻、看守、案件侦办、治安维护、派出所基础工作运转与警务活动等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职员。
3.具体工作职位:双江自治县公安局科技信息化办公室。3、招聘条件1.双江自治县户籍;2.拥护宪法,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共领导,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3.年满18周岁,35周岁以下;4.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计算机专业或能熟练操作计算机者优先;5.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拥有履行招聘职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身体素质;6.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服从组织分配;7.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与具备职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职员。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不能考试报名:①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②曾被行政拘留、收留教养、收留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③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④曾因违反警务辅助职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⑤有较为紧急的个人不好的信用记录的;⑥其他不合适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4、招聘程序报名和资格审察1.报名日期:2024年5月30日6月5日,逾期不再同意报名。
2.报名地址:双江自治县公安局政治工作办公室。
3.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法进行,考试报名职员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4张小1寸最近同底免冠照片;有工作单位的,需开具单位赞同考试报名证明到指定地址报名。
4.报名费:无。
5.资格审察:由双江自治县公安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察确认。资格审察通过的职员填写《双江自治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报名表》。
6.报名咨询电话:0883-7622783,13987000702;联系人:杨警官。考试考核考试考核包含体能测试和笔试。①体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试职员的身体素质状况,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体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30%。考试时间地址另行公告。②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考察面试职员的时事政治、基本法律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70%。考试时间地址另行公告。体检1.体检。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根据招聘职位数1:1的比率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淘汰,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公告》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的公告》的规定,统一组织拟录用职员到双江自治县人民医院体检,体检成本由考试报名职员自理。
2.尿检。由双江自治县公安局统一组织进行尿检。政审体检合格职员,确定为政审考察对象,统一进行政审考察。主要审察个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状况。政审不合格者直接淘汰,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人选。公示政审结束,由双江自治县公安局依据政审结果和《招聘公告》规定的需要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对外网站、公告栏公示5天。公示期间有群众举报反映的,准时进行调查处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很难查实的,暂缓聘用。签订用工手续公示结束后,未收到有关状况反映的,由双江自治县公安局与拟聘职员签订一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将组织拓展岗前培训,对岗前培训不合格或有其他不符合试用期有关规定行为的,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解除劳动合同。5、薪资待遇及平时考核管理待遇警务辅助职员的薪资含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险,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具体标准由县人民政府结合当地经济社会进步水平和财力情况给予核定。警务辅助职员在工作期间,根据国家规定享有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等假期。平时考核管理工作期间,根据《双江自治县公安局警务辅助职员考核方法》对辅警个人工作及表现等状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且工作需要方可续签协议,考核不合格者取消续聘资格。劳动合同期满后,警务辅助职员需要继续在公安机关就业的,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县局研究赞同后,签订有固按期限的劳动合同;若警务辅助职员无需继续在公安机关就业或本人不作书面申请的,县局依据《中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本人提前三个月申请且单位赞同,合同期内,警务辅助职员可以参加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其他用人单位的招录考试。监督举报电话:0883-7622783。双江自治县公安局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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